关于教材费据实结算的说明

时间:2012-12-20   浏览:29

三全学院全体学生: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依照教办厅[2006]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豫教财[2007]74号《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本着自愿的原则与学生签订《教材购置协议书》, 并保证按照《协议书》要求履行承诺:集中招标采购教材,按招标价格代收书费,每学期据实公示,每学年据实结算。凡签订《协议书》的同学也要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履行承诺。

2010年具体结算方法如下:

一、2010级新生报到时学院暂按1000元收取第一学年教材费,到第一学期结束,统计各专业学生所用教材的实际价格(即码洋扣除折扣),并进行公示,第一学年末将(本学年)未用完的教材费退还给学生。

二、2007-2009级(校本部)在校生,开学时先领取了2010-2011学年的教材,学院统计完学生实际领用教材价格,确定时间统一收款,不存在退费事项。

三、安阳和卫辉分部的学生按照2010级新生结算办法执行。

特此说明!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财务部

2010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