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河南省
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河南省教
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
的通知》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
监督,现将我院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批准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费许可证号码:20110461
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经营、人力资源管理;
医学类: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
理工类:医学检验、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