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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12-12-24      浏览次数:16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河南省

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河南省教

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

的通知》的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

监督,现将我院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批准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费许可证号码:20110461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收费编码 收 费 项 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普通本科学费 元/生/年 14000 豫教财[2007]74号    
1 2008-2010级本科学费(文史类、管理类) 元/生/年 10000 豫教财[2007]74号 文史类:英语;

 

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经营、人力资源管理;

医学类: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

理工类:医学检验、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

 
2 2008-2010级本科学费(医学类、理工类) 12000  
3 2011级及以后本科学费(文史类、管理类) 12000 专升本学生学费:按并入年级的学费标准进行收取(例:2011级专升本按2009级学费标准收取、2012级专升本按2010级学费标准收取)。  
4 2011级及以后本科学费(医学类、理工类) 14000  
说明: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按豫教财[2007]74号文件规定: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按照学生所学专业现行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  
(二) 专科生学费 元/生/年 9000 豫教财[2007]74号    
(三) 住宿费 元/生/年   豫计收费[2007]2225号    
1 四人间   1000  
2 六人间   800  
3 八人间   600  
(四) 工本费          
1 普通高校学生证卡工本费(丢失补办) 元/证 5 豫财教[2007]74号    
2 “校园一卡通”补办工本费 元/卡 20 豫财教[2007]74号    
(五) 代收费 元/生        
1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5 豫发改收费函[2005]146号    
2 普通高校新生入学体检费   30 豫发改收费函[2007]1204号    
3 计算机等级考试费1-3级   80 豫价费[2000]145号    
4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20 豫价费[1997]134号    
5 教材费     豫财教[2007]74号 新生报到时先预收教材费,学期/学年末据实结算;原在校生报到时先领取教材,再统一交费。  
三、监督部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务办公室 监督电话:383178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