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关于校园卡办理公告如下:
一、教工办卡根据个人需要实行自愿办理,办理时需要本人到办卡现场办理。
二、校园卡办理后,教工可在校园卡中心或者食堂圈存机上实行自助充值(即将建行卡上的现金圈存到校园卡上使用)。
三、办卡需要材料和程序如下:
1、教工工号,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2、个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电子版);
3、办卡人到办卡现场采集指纹;
4、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采集后,即可领取校园卡。
四、办卡地点
校园卡管理中心
五、办卡时间:
周四至周五(9月6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9:00
六、咨询电话
0373-3831787
特此公告。
校园卡管理中心
201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