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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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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学年住宿费补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529

 

全体在校生:

2014学年宿舍核查工作已完成,现将住宿费补缴安排通知如下。

一、缴费地点及时间

平原校区:财务部(基础医学楼三楼),1113日—14

8:0011:5014:0016:30.

新乡校区:校园卡管理中心(正学楼对面),1113

8:3011:30 14:3017:00

二、缴费方式

刷卡缴费:班长携带本班学生缴费名单及银行卡,到缴费地点刷卡缴费。

三、住宿费收费标准

校区

宿舍

收费标准

(元//年)

收费依据

平原校区

4人间

1400

豫发改收费

20141293

6人间

1000

 

新乡校区

4人间

1000

豫计收费

20072225

6人间

800

8人间

600

 

四、有关平原校区住宿费标准的说明

平原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由省发改委定价发文确定,文件编号为豫发改收费【20141293号。其中关于我院平原校区住宿费标准摘录:“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平原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1400/生年、6人间1000/生年。”平原校区住宿费标准,不论年级,自2014学年起按照本批复执行。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财务部

20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