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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按照清理往来款项等相关规定,现对2015年第一季度之前的借款进行催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到借款清欠通知单的员工,尽快到财务部核实并办理报账还款的手续,对未完成清理的人员依据“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暂停办理借款手续。 二、学院各项业务预支款项,无论何种情形,由借款人负责归还或报账冲抵借款。凡2015年第一季度之前有预支款项的人员,务必于5月10日前到财务部办理冲销或还款手续。5月10日前仍未办理还款手续,财务部将根据学院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三全学院财务部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