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优化财务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教职工集中办理报销业务,现将财务报销及付款时间安排如下:
每周一、三、五为集中报销时间,办理票据审核、单据打印、账务查询、票据收集等业务。
每周二、四财务集中处理账务、付款,不再办理报销业务。
因遇特殊、紧急突发事项付款,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随时支付,不受周二、四付款规定的限制。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21日起实施。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财务部
2018年11月20日